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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被提出异议了怎么办?
添加时间:2024-11-27 10:22:31 来源:本站 浏览:5
商标被提出异议后,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:
1、提交异议答辩: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后的30天内,提交异议答辩书。答辩书应包括答辩理由书、答辩通知书或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、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。
2、准备答辩材料:答辩材料应充分反驳异议方的理由,提供相关证据支持答辩理由。如果商标局在接收到答辩后仍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,被异议人可以在收到该决定通知后的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
3、复审申请:如果商标局拒绝注册,可以在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在12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,并书面通知双方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处理时间,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,处理期限可延长至六个月。
4、司法救济: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,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人民法院将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
5、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十五条,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,经过调查核实后,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双方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处理时间,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,处理期限可延长至六个月。
通过以上步骤,可以有效应对商标被提出异议的情况,争取商标注册的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