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商标注册
办理台湾商标申请所需资料
1、 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(即营业执照);如系影印本,须由申请人宣誓该影印本之内容与正本无异。
2、 委托书;(须由申请人及其代表人盖章,不必公证)(此委托书系概括委任,往后相同申请人如委由本所办理其他商标案件皆不必再检附委托书)
3、 申请人及其代表人的英文名称;
4、 欲申请注册之商标图样;
5、 指定使用之商品名称。(应具体明确,商品名称不可涵义广泛)
办理台湾商标注册的程序
一般商标提出申请后,若文件齐备,大约8个月左右可知是否核准或驳回,若商标有不得注册之情形时,知识产权局在驳回该商标前,会先发给核驳理由前先行通知,予申请人陈述意见或减缩商品之机会;若无其他违法情况时,则知识产权局将发给核准审定书,申请人于收到审定书之次日起二个月内须缴交注册费,该商标始予注册公告。